原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中起至115年2月28日止,為擴大徵件與宣傳效益,徵件期間延長至115年4月15日(三)17時30分,以利各界推薦與報名,期盼邀請更多本化資產保存維護、再利用政策或推廣文化資產有顯著成效者參與。 全案相關資訊亦可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如有任何問題,請逕該局承辦人說明,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分機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