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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管理處

宜蘭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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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小組業務

基層水利小組業務

本處於109年10月1日由臺灣宜蘭農田水利會改制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依據農田水利法及水利小組設置管理辦法,遴選水利小組長協助田間灌溉、工程用地處理及處務宣導等工作。

法令依據

(一)農田水利法第17條:

主管機關得於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視地方灌溉需求成立水利小組;水利小組置小組長一名,為無給職,協助推動各該水利小組之灌溉用水管理。 前項水利小組之成立、任務、成員組成、小組長產生方式與辦理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二)水利小組設置管理辦法第2條:

主管機關得視地方灌溉需求,於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各灌溉管理組織所轄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成立水利小組。
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應依灌溉設施管理、灌溉系統配水需求及行政管理相關因素,以每五十一公頃以上之面積,成立一水利小組。但有特殊地理環境或經濟因素考量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水利小組名稱,應冠以其所在埤圳之地名、重劃區域名稱或其他易辨別之相關地名為原則。
第一項水利小組成立後,本署得視水利小組內之灌溉需求,設水利班若干個。

(三)水利小組設置管理辦法第3條:

  1. 水利小組之任務,為協助灌溉管理組織辦理下列各款事項:
    灌溉用水分配。
  2. 農田水利設施之小給水路、小排水路之維護、管理及修補。
  3. 農田水利設施災害預防及搶救。
  4. 有助於提升灌溉用水效率事項。
  5. 其他灌溉管理組織指示辦理事項。
水利小組活動

本處共設有195小組,436班,分佈於10個轄區工作站,配合小組長就職典禮時辦理教育訓練外,每年利用小組長、班長聯席會議,慶祝水利節表揚大會實施基層教育,另;不定期舉辦業務觀摩考察活動等等。

(一)第一屆水利小組長宣誓就職典禮暨教育訓練,藉由教育訓練,讓新任小組長熟悉水利小組之任務。

朱處長致詞
朱處長致詞
小組長宣誓就職
小組長宣誓就職
頒發水利小組長聘書
頒發水利小組長聘書
闕組長介紹水利小組業務範圍
闕組長介紹水利小組業務範圍

(二)基層水利小組長聯席會議

本處每年至少舉辦基層水利小組長聯席會議兩次,宣導處務,推動農田水利事業及聽取基層小組意見以提升服務品質。召開會議雙向溝通,希望達成以下各點目的:

  1. 為強化本處水利小組長及班長聯繫工作,藉以瞭解地方基層對轄管灌區執行作業,及交換意見、互相學習,並加強政令宣導、促進彼此情誼交流。
  2. 宣導本處水門管理重要性,以因應近幾年極端氣候變化所帶來瞬間豪雨造成災害危機。
  3. 宣導民眾法治觀念,防止妨害水利案件發生,對於有害水利之行為,以輿情力量,協助規勸及導正,杜絶災害於無形。
  4. 持續推動隙地美化、活化種植之圳路管理制度,解說勸導增進申請人圳路隙地種植正確觀念,期能達良性影響效果。
  5. 強化管區小組設施組織架構之分區管理制度,使小組內設施管理責任明確。
辦理小組長聯席會暨班長講習會
辦理小組長聯席會暨班長講習會
站長報告站務
站長報告站務

(三)水利小組長辦公處牌匾

為強化基層水利組織功能,透過水利小組發揮自助、互助的精神,協助工作站辦理各項灌溉管理等工作,於各水利小組長住家掛辦公處牌匾。

大坡水利小組
大坡水利小組
蓁巷水利小組
蓁巷水利小組

(四)水利基層組織縣外觀摩活動

觀摩國內農田水利及灌溉管理相關設施及農業改良場等,以增進推動農田水利業務之新技術,增廣見聞,並規劃與友處水利基層人員進行業務座談會,分享水利業務執行心得,會後進行餐敘,促進彼此情誼交流。

縣外觀摩
縣外觀摩
縣外觀摩
縣外觀摩
縣外觀摩
縣外觀摩
縣外觀摩
縣外觀摩
本處現有水利小組195組,共436班。
工作站 小組數 班長數
頭城站 17 44
礁溪站 19 48
壯圍站 23 45
員山站 20 46
宜蘭站 18 41
三星站 25 54
羅東站 22 41
五結站 18 40
冬山站 19 39
蘇澳站 14 38
小計 195 436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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