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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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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平公開方式辦理補助資訊公告專區

申請補助者應自行確認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注意本法第14條相關限制之規定。另為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補助行為前,應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下載連結)予機關。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本法第18條規定處罰。

補助項目 補助法令

申請期間

資格條件 審查方式 個別受補助者金額上限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OO補助(範例)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 OO年O月O日起至OO日止 學術研究單位、農民、民間團體 詳見連結
https://...
詳見補助要點連結網址: O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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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關係揭露表 雜湊值驗證 身分關係揭露表_19536_9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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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關係揭露表_19536_3617.odt
格式:odt 檔案大小:15 KB 下載次數:24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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